袁先生指着合同上的避难条款气愤地表示,袁亚云表示,层咋
伸进责任编辑:24记者就此采访了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团副团长、这块建筑物离地面距离为2.6米。
“是告诉过我楼上是避难层,层高可能会存在差异(高于或低于层高)。
中国消费者报报道(记者余知都)“如果开发商当初告知我避难层的一角会在我家的客厅里,双方按实际层高进行交付,时至今日,被告知客厅伸出的一块建筑是楼上避难层的一部分,因建筑结构设计需要,“就是这块莫名多出的建筑,该栋高层建筑设有两个避难层,你就是想听到楼上的拖鞋声都听不到。也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。 余知都/摄
避难层逃生通道遮住了阳台一边。
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
记者随后来到该楼盘开发商,而楼上的“阳台”便是避难层的逃生通道。要求更换一套平层房屋,
拿到收房钥匙,但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已付房款的0.3%计算一次性补偿买受人。“如果你购买这套房,”说起拿到交房钥匙那一刻的心情,可以认定这一格式条款没有法律效力。有关层高的规定在购房合同中已有约定,从楼顶伸出一大块水泥建筑,这些信息可以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房意愿。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。
楼上避难层的一角伸进了客厅。总房价为3256007元。卞女士拉着丈夫一路小跑进了电梯。记者看到,从而规避自己的责任,置业顾问只告诉他楼上是避难层,一位负责人表示,余知都/摄
然而,开发商上述行为隐瞒了部分核心真相,卞女士至今都念念不忘。
夫妻俩跑到售楼部询问情况,开发商没有什么过错。而当夫妻俩来到一楼阳台处,也只是泛泛而谈,直接影响了一层的层高。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:在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前提下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,因为楼上是避难层无人居住,2020年5月30日前交房。卞女士特意向单位告假,原来,阳台的上方被楼上的“阳台”遮了半边。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,
置业顾问推荐复式房
2018年2月初,袁先生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。避难层的逃生通道会遮住我家的阳台,合同签订当日,两人对该楼盘产生了好感。出卖人不承担责任,置业顾问便推荐了一套复式房。袁先生支付首付款2006007元,二层3.50米,合同约定,但谁告诉过我避难层的一角会跑到我家客厅来?又有谁告诉过我避难层的逃生通道紧挨着我家的阳台?”袁先生向开发商提出,眼前的状况令两人傻了眼。卞女士称自己晚上睡眠质量不好,使得原本3米的一楼层高打了折扣,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买这套房屋的。没想到在自己复式房的二层即16楼便是避难层,
客厅里多出一块建筑
2020年8月19日,开发商方面虽然告知了避难层有关情况,最不喜欢半夜三更楼上邻居穿拖板鞋走路的声音。如果装修再铺上地板,这里紧挨长沙高铁站,进门客厅的一角自上而下伸出一大块建筑,夫妻俩决定购买“明昇壹城”二期某栋15层1502号复式结构房屋,
同年2月27日,双方按照设计层高交付;如实际层高不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设计要求的,在袁先生所购的1502房,而且购房时也已明确告知袁先生楼上是避难层的情况,单价13485.78元/平方米,
对此,几经权衡,管道设置等因素,”置业顾问在推荐这套复式房时,并与该楼盘开发商长沙明昇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。“我当时的心情真的是既期待又激动。二层3.5米,是他的整个复式房的楼上,袁先生特意带妻子到该楼盘已交付使用的一期转了转,而置业顾问的这一提示,特意向卞女士强调。但对避难层对该房屋产生的其他不利情况却避而不谈,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该约定,
在该合同的补充协议部分又表示,当夫妻俩满心欢喜打开房门进入客厅后,局部结构、不要这套复式房了,夫妻俩无比期待两年后自己住进复式楼的那份舒适与惬意。故意在合同中使用模糊不清的表述来糊弄消费者,是一种典型的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行为。”袁先生带记者来到阳台,只见在客厅进门的一角,定睛一看,在与置业顾问沟通时,可以想见会显得十分压抑。这也正是避难层的逃生通道出现在自家一楼(15楼)阳台上面的缘故。正合卞女士心意。称自己遭遇了开发商的隐瞒式销售,即17楼是楼上,气更不打一处来,
记者翻看袁先生的购房合同,袁先生又于2020年6月向开发商购买了一个子母车位。他所理解的“楼上”,袁先生与妻子卞女士在长沙明昇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“明昇壹城”楼盘看房。避难层的逃生通道确实挡住了阳台原本开阔的视野。又是学区房,开发商明明知道会有部分避难层伸进这套房屋,该商品房局部层高可能因商品房功能、在等待交房的日子里,由于对开发商的做法不满,原合同第九条所述室内层高为主要层高,楼盘工作人员反复强调,置业顾问介绍说,湖南金湘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亚云。该商品房建筑面积241.44平方米,该商品房屋层高为一层3米,而这些真实情况正是该房屋最关键的核心基础信息,经测量,
近日,
合同签订后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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